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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260/2018-00258 信息分类: 政府办公室文件,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,环境监测、保护与治理,通知
发布机构: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: 2018-06-11
文号: 灌政办发〔2018〕88号 关键字:
内容概述: 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:《化工园区危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化工园区危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有关要求,加强危废贮存环节…

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危废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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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:

《化工园区危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    

 2018515

 

化工园区危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

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有关要求,加强危废贮存环节风险管控,大幅消减化工园区危废贮存量,消除环境隐患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,按照省环保厅《关于印发江苏省危废减存量控风险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苏环办〔2017186号),以及市环保局《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危废减存量控风险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连环发〔2017171 号)、《关于落实危废重点企业“减库存、控风险”工作的通知》(连环发〔2017304号)要求,深入开展化工园区危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按照“严排查、减存量、控源头、强监管”的工作思路,全面排查全县危废贮存情况,通过提升危废处置能力、加大转移委外利用处置和增强自行利用处置能力等措施,大幅降低产废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危废贮存量,到 2018年底,危废贮存量削减80%以上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第一阶段(6月至9月)。引导金圆、赛科两家固废处置企业全力处置存量大于500吨的7家企业危废,确保3个月内7家企业的存量危废全部处置到位。为保证第一阶段7家重点企业的固废处置技术上可行,要求金圆、赛科两家固废处置企业在园区其他企业的危废中选择配伍。

第二阶段(10月至11月)。要求金圆、赛科两家固废处置企业于11月底前,将存量200-500吨的17家企业危废全部处置到位。

第三阶段(12月份)12月底前将园区所有超期贮存固废全部处置到位。

四、保障措施

1.强化组织领导,全面推动整治。成立化工园区危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,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,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,同时,抽调专门人员,统筹推进整改工作。

2.落实工作责任,扎实推进整治。产废单位要切实履行危废处置的主体责任,按照“一厂一策”的原则分别制定危废库存削减方案,做到责任到位、措施到位、处置到位。化工园区要会同县环保局督促赛科、金圆两家企业开足马力,优先处置园区内企业可焚烧危废。县环保局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,倒逼企业尽快落实转移处置到位。化工园区要按片区对企业危废处置情况进行督促跟踪,实时掌握企业危废处置动态,不断调整应对策略,有效推进危废减量工作。

3.统筹做好相关工作,落实危废去向。一是加强企业危废处置工作的指导与服务,积极为企业转移利用处置危废提供信息、政策支持,寻找合适的处置单位,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危废利用处置去向。二是积极探索危废源头减量,开展重点危废产生和经营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,加强对危废产生企业固体废物分类工作的技术指导。三是按环评要求,加大危废自行利用处置。四是在确保环境风险可控的条件下,加大废盐跨区域转移利用处置力度。

4.加大调控、监管力度,提升整治成效。县物价局准确核算金圆、赛科2家企业运行成本,降低企业处置费用,提高处置积极性。将超期危废清零作为企业申请复产的前置条件之一,对短期内无明显减量表现的企业进行约谈;对年底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,予以关停、取缔。对检查中发现贮存场所(设施)不符合标准、存在露天堆放或厂区外不规范贮存等情形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限期整改,加大对跨省转移和暂未转移的库存危废的监管,确保转移、贮存安全,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,立即启动环保司法联动机制依法调查处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
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8515日印